石家庄市档案局物资采购分配流程图
经办人请示物资采购项目
一般物品由主管财务局长和局长批准
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经办人编制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计划后报主管财务局长,局长批准
一般物品到政府定点单位采购
监督电话
市行政执法举报中心:
86688270
市公开透明办:
87851752
经办人报政府采购中心审批,与供货单位签定购货合同
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并经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根据合同到财政支付中心办理支付手续后到供货单位提货
定期将物资采购分配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开栏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财产保管人验收入库
根据工作需要按计划分配使用 ,财务人员对贵重物品实行登记挂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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