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深化职称改革
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朱存寿
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营造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体制环境.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按照省委李源潮书记"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的重要指示,围绕人才强市,不断加大人事人才工作改革和创新的力度,制定扎实有效的对策与措施,消除制约人才发展的障碍,尽快形成富有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让一切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思想活跃起来,让一切创业致富的人才活跃起来,让一切人才创造的成果活跃起来".我们就当前职称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如何做好今后的工作等问题召开了座谈会,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大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就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评价机制,深化职称改革,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探讨.
我市现有专业技术人才情况
据统计我市有专业技术人员35.98万,全民事业有专业技术人员8.7万,占24.2%,国有和集体企业中有专业技术人员2.5万,占6.9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有专业技术人员22.27万,占61.9%,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总量已超过全民事业和国有集体企业近一倍,占有半壁江山,成为专业技术人才的主力军,但22.27万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仅0.35万人,不到全民事业和国有集体企业的一半,中级职称人员3.28万人,接近全民事业和国有集体企业,无职称人员的6.67万人,无职称人员约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30%.目前,我市每年评审高级职称1000多人,中级职称4000多人,初级职称10000多人,参加资格考试取得职称4000人左右.其中一半以上集中在教育卫生系统.经济建设主战场的工农业企业人员不到一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层次均有待提高,职称评审也应向其倾斜.
二,存在问题
目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虽由学历,资历,外语,职业道德,专业工作业绩,专业水平,能力等要素构成.但在职称评审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是重硬件,轻软件,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和论文等硬条件够了,能力,业绩和成果平平的也可评上,而能力强,业绩好,因学历,外语,论文等原因而不能评上.第二是看身份和户口,评审前先问档案在哪里,有没有户口.第三是评审条件一刀切.第四是考核评审方法单一,简单.第五是职称挂钩太多,奖金,待遇,培训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将影响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阻碍科技生产力的解放.因此,解放思想,树立职称管理新理念,创新职称评审体系和评审标准,建立科学的社会化评价机制,努力实现评审标准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推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发展.
三,对策和措施
1,深化职称改革,坚持科学分类,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宏观调控的职称改革思路,建立科学的社会化评价机制,推动人才评价工作的社会化进程.促进人才评价的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逐步建立起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认定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及各类社会化,行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认证制度为主体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促进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繁荣与发展.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根据行业发展和专业特点,对职称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在专业技术人才较为密集的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的教学,研究等系列,强化岗位聘任,继续完善评聘合一的聘任制度,探索实施以聘代评的职称工作模式.在社会通用性强的工程,经济,卫生等系列,加快推进评聘分开的改革步伐,着力完善科学公正的资格考评制度.对于职业性,经验性,技能性较强,具有社会公认性的系列和专业,可采取直接认可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管理制度.改变以前不分系列,专业和层次,都用同一种职称评审的模式.
全面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对责任重大,事关公共利益的行业和专业,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认真实施执业资格制度,强化准入控制,完善注册管理;加快构建以市场认可为目标的新型职业资格制度;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有选择地引入国际公认和通用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和管理制度.
2,发展创新和完善职称评审体系,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主导,科学和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制.坚持科学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导向.以职业发展能力和专业工作业绩为主导要素,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
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建立以专业工作业绩为依据,由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应用与创新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克服评审中重资历,学历和外语等外在条件,轻能力,业绩和成果等核心要素的倾向,努力实现评审标准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改进职称评审方式.积极探索和完善资格考试,业绩考核,能力测评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注重对能力的直接考评和业绩的科学评估,使评审结果更符合社会实际,与单位使用相一致.
构建规范的职称评审组织和程序体系.坚持科学公正评价的基本原则,推进评价组织的社会化进程,规范职称评价组织和职称评审的程序和规则,强化责任制,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
建立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与使用的动态机制.以打破终身制为重点,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引入竞争机制,规范聘任管理,形成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动态激励机制.建立规范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制度,把职业道德记录,工作业绩考核和接受继续教育作为再次注册的重要依据,促进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水平和竞争能力的不断提升.
3,创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以提高专业技术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度为目标,加强对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改革管理方式,避免行政干预,尊重和维护同行评议的独立公正性,维护职称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要加强对各类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相关的管理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注意发挥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促进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健康发展.
提高服务水平,追求高效便捷,创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服务方式.加快构建职称评价工作的公共信息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市场需要为导向,积极培育行业化,专业化的人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努力为社会提供权威公信的人才评价公共服务产品.建立专业技术人才的信息库和服务平台.
4,拓展职称工作服务范围,确立个人在申报职称资格中的主体地位.职称服务范围要进一步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拓展.要把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农村等其他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职称工作的服务重点,破除所有制和身份限制,逐步实行个人自主申报职称资格.允许评审多个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只要符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按要求提供项目,成果等业绩材料,都可以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职称.允许外地,外籍和港,澳,台地区在苏工作一年以上并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聘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或报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对于转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原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才中心代理职称评审申报和职称考试报名等工作.因各种原因,所在单位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个人可向职称代理部门(人才中心)提出申请,由职称代理部门(人才中心)审核盖章后送评委会.单位对其技术水平,工作实绩进行核实,评估,也可通过公证,述职,面试,答辩等作出评估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资格申报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年龄,单位性质和岗位职数的限制.所取得的资格不与工资挂钩,可作为竞聘专业技术职务,进行人才交流,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
5,建立以考察能力和业绩为主体要素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标准和方式.合理确定职称申报条件.根据不同行业,专业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不同系列资格申报的学历条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持续接受继续教育,汲取最新知识和前沿技术,对通过经继续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行业组织,专业学会确定的专业必修课程学习考试的,也可以作为晋升职称的学习经历条件.尊重不同专业,类型人才成长的特点和规律,确定各系列,专业不同的资历要求.适应现代科技加速融合交汇的趋势和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允许业绩突出未取得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允许已取得乡镇(地方)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国家职称.
强化能力和业绩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中的决定性作用.注重对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的直接考评和对业绩成果的科学,客观,公正的同行评估,以此作为决定人才评价结果的主体要素.对应用性,实务性较强的系列和专业,淡化或取消论著,论文要求,通过对项目实施报告,技术分析报告,重要工作成果总结等的评议,答辩或实地考察来确定其专业水准.
建立严格规范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级评审制度,其中一级评审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答辩,实务操作测评等直接考评的方式,对申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作出分值评价;二级评审主要是对达到合格分值标准的申报人员,进行专业水准和业绩成果的综合,全面评议并确定评审结果.
6,改进对评审组织管理,完善评审工作规则和程序,推进评审方式的社会化进程.要根据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探索改进职称评审组织的组建方式.按照科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原则,组建评审委员会,建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库应以同行专家为主体,吸收行业发展战略研究,人力资源管理,人才测评等领域的专家共同组成.要制定严格的评审组织和评审活动的工作规则和运行程序,坚持评审执委会终审制度,强化评审专家和执委会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和评审活动中工作规则与程序执行情况的全程有效监管,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
7,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的要求,坚持以科学设岗为基础,单位自主聘任为核心,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合同管理的用人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最高职务设置标准.实行科学设岗基础上的最高职务限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8,积极推动社会化,行业性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健康发展.针对不同行业特点,不同岗位和职业要求,规范社会化,行业性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化人才评价工作的科学统一性和社会通用性.建立政府人事(职称)部门对社会化,行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质量评鉴机制和注册登记制度.制订科学客观的评鉴标准,对行业组织,专业机构所进行的职称系列(职业资格种类)以外的社会化人才评价工作,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的,其评价认证可以申请纳入政府人事(职称)部门登记注册,颁发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对其中经过一定时间的社会检验,行业认可度高,社会通用性强的,也可申请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体系.
9,加强和改进职称管理工作.建立职称工作的政策信息,部署安排的及时公布制度.实行职称资格申报办理的书面申请,限时办结和结果公开等工作方式,努力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畅通,便捷,高效的职称工作服务,以政府人事(职称)部门的统一管理的职称资格登记和证书制度取代职称资格的行政审批制度.加强对职称改革和社会化评价工作的指导,强化对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组织和评价过程的有效监管.建立职称工作监察员制度,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对职称工作和人事(职称)部门的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职称管理工作水平,推进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朱存寿
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营造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体制环境.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按照省委李源潮书记"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的重要指示,围绕人才强市,不断加大人事人才工作改革和创新的力度,制定扎实有效的对策与措施,消除制约人才发展的障碍,尽快形成富有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真正"让一切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思想活跃起来,让一切创业致富的人才活跃起来,让一切人才创造的成果活跃起来".我们就当前职称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如何做好今后的工作等问题召开了座谈会,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大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就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评价机制,深化职称改革,做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探讨.
我市现有专业技术人才情况
据统计我市有专业技术人员35.98万,全民事业有专业技术人员8.7万,占24.2%,国有和集体企业中有专业技术人员2.5万,占6.95%,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有专业技术人员22.27万,占61.9%,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总量已超过全民事业和国有集体企业近一倍,占有半壁江山,成为专业技术人才的主力军,但22.27万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人员仅0.35万人,不到全民事业和国有集体企业的一半,中级职称人员3.28万人,接近全民事业和国有集体企业,无职称人员的6.67万人,无职称人员约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30%.目前,我市每年评审高级职称1000多人,中级职称4000多人,初级职称10000多人,参加资格考试取得职称4000人左右.其中一半以上集中在教育卫生系统.经济建设主战场的工农业企业人员不到一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层次均有待提高,职称评审也应向其倾斜.
二,存在问题
目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虽由学历,资历,外语,职业道德,专业工作业绩,专业水平,能力等要素构成.但在职称评审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是重硬件,轻软件,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和论文等硬条件够了,能力,业绩和成果平平的也可评上,而能力强,业绩好,因学历,外语,论文等原因而不能评上.第二是看身份和户口,评审前先问档案在哪里,有没有户口.第三是评审条件一刀切.第四是考核评审方法单一,简单.第五是职称挂钩太多,奖金,待遇,培训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将影响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阻碍科技生产力的解放.因此,解放思想,树立职称管理新理念,创新职称评审体系和评审标准,建立科学的社会化评价机制,努力实现评审标准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推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发展.
三,对策和措施
1,深化职称改革,坚持科学分类,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宏观调控的职称改革思路,建立科学的社会化评价机制,推动人才评价工作的社会化进程.促进人才评价的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逐步建立起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认定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及各类社会化,行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认证制度为主体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促进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繁荣与发展.构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根据行业发展和专业特点,对职称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在专业技术人才较为密集的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的教学,研究等系列,强化岗位聘任,继续完善评聘合一的聘任制度,探索实施以聘代评的职称工作模式.在社会通用性强的工程,经济,卫生等系列,加快推进评聘分开的改革步伐,着力完善科学公正的资格考评制度.对于职业性,经验性,技能性较强,具有社会公认性的系列和专业,可采取直接认可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管理制度.改变以前不分系列,专业和层次,都用同一种职称评审的模式.
全面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对责任重大,事关公共利益的行业和专业,要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认真实施执业资格制度,强化准入控制,完善注册管理;加快构建以市场认可为目标的新型职业资格制度;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有选择地引入国际公认和通用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体系和管理制度.
2,发展创新和完善职称评审体系,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主导,科学和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制.坚持科学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导向.以职业发展能力和专业工作业绩为主导要素,重在业内和社会认可.
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标准.建立以专业工作业绩为依据,由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应用与创新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克服评审中重资历,学历和外语等外在条件,轻能力,业绩和成果等核心要素的倾向,努力实现评审标准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改进职称评审方式.积极探索和完善资格考试,业绩考核,能力测评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注重对能力的直接考评和业绩的科学评估,使评审结果更符合社会实际,与单位使用相一致.
构建规范的职称评审组织和程序体系.坚持科学公正评价的基本原则,推进评价组织的社会化进程,规范职称评价组织和职称评审的程序和规则,强化责任制,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
建立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与使用的动态机制.以打破终身制为重点,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引入竞争机制,规范聘任管理,形成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动态激励机制.建立规范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制度,把职业道德记录,工作业绩考核和接受继续教育作为再次注册的重要依据,促进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水平和竞争能力的不断提升.
3,创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管理理念和服务方式.以提高专业技术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度为目标,加强对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管.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统一管理,改革管理方式,避免行政干预,尊重和维护同行评议的独立公正性,维护职称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要加强对各类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相关的管理办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注意发挥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作用,促进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健康发展.
提高服务水平,追求高效便捷,创新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服务方式.加快构建职称评价工作的公共信息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市场需要为导向,积极培育行业化,专业化的人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努力为社会提供权威公信的人才评价公共服务产品.建立专业技术人才的信息库和服务平台.
4,拓展职称工作服务范围,确立个人在申报职称资格中的主体地位.职称服务范围要进一步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拓展.要把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农村等其他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职称工作的服务重点,破除所有制和身份限制,逐步实行个人自主申报职称资格.允许评审多个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只要符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按要求提供项目,成果等业绩材料,都可以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职称.允许外地,外籍和港,澳,台地区在苏工作一年以上并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聘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或报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对于转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原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才中心代理职称评审申报和职称考试报名等工作.因各种原因,所在单位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个人可向职称代理部门(人才中心)提出申请,由职称代理部门(人才中心)审核盖章后送评委会.单位对其技术水平,工作实绩进行核实,评估,也可通过公证,述职,面试,答辩等作出评估后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资格申报不受户籍,档案,身份,年龄,单位性质和岗位职数的限制.所取得的资格不与工资挂钩,可作为竞聘专业技术职务,进行人才交流,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
5,建立以考察能力和业绩为主体要素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标准和方式.合理确定职称申报条件.根据不同行业,专业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不同系列资格申报的学历条件.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持续接受继续教育,汲取最新知识和前沿技术,对通过经继续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相关行业组织,专业学会确定的专业必修课程学习考试的,也可以作为晋升职称的学习经历条件.尊重不同专业,类型人才成长的特点和规律,确定各系列,专业不同的资历要求.适应现代科技加速融合交汇的趋势和培养复合型人才的要求,允许业绩突出未取得过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允许已取得乡镇(地方)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国家职称.
强化能力和业绩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中的决定性作用.注重对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的直接考评和对业绩成果的科学,客观,公正的同行评估,以此作为决定人才评价结果的主体要素.对应用性,实务性较强的系列和专业,淡化或取消论著,论文要求,通过对项目实施报告,技术分析报告,重要工作成果总结等的评议,答辩或实地考察来确定其专业水准.
建立严格规范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二级评审制度,其中一级评审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答辩,实务操作测评等直接考评的方式,对申报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作出分值评价;二级评审主要是对达到合格分值标准的申报人员,进行专业水准和业绩成果的综合,全面评议并确定评审结果.
6,改进对评审组织管理,完善评审工作规则和程序,推进评审方式的社会化进程.要根据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探索改进职称评审组织的组建方式.按照科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原则,组建评审委员会,建立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库应以同行专家为主体,吸收行业发展战略研究,人力资源管理,人才测评等领域的专家共同组成.要制定严格的评审组织和评审活动的工作规则和运行程序,坚持评审执委会终审制度,强化评审专家和执委会工作责任制,加强对评审组织和评审活动中工作规则与程序执行情况的全程有效监管,实行责任追究制,确保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
7,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的要求,坚持以科学设岗为基础,单位自主聘任为核心,建立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合同管理的用人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及最高职务设置标准.实行科学设岗基础上的最高职务限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8,积极推动社会化,行业性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健康发展.针对不同行业特点,不同岗位和职业要求,规范社会化,行业性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化人才评价工作的科学统一性和社会通用性.建立政府人事(职称)部门对社会化,行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的质量评鉴机制和注册登记制度.制订科学客观的评鉴标准,对行业组织,专业机构所进行的职称系列(职业资格种类)以外的社会化人才评价工作,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的,其评价认证可以申请纳入政府人事(职称)部门登记注册,颁发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对其中经过一定时间的社会检验,行业认可度高,社会通用性强的,也可申请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体系.
9,加强和改进职称管理工作.建立职称工作的政策信息,部署安排的及时公布制度.实行职称资格申报办理的书面申请,限时办结和结果公开等工作方式,努力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畅通,便捷,高效的职称工作服务,以政府人事(职称)部门的统一管理的职称资格登记和证书制度取代职称资格的行政审批制度.加强对职称改革和社会化评价工作的指导,强化对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组织和评价过程的有效监管.建立职称工作监察员制度,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各方面对职称工作和人事(职称)部门的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职称管理工作水平,推进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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