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业 部 办 公 厅 文 件
农办人[2006]82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职业
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文件以及全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提高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促进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38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质量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开展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工作是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农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要通过质量普查,进一步落实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发现和纠正鉴定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实行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红黑榜"公示制度,建立表彰与退出机制,规范鉴定工作程序,进一步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普查对象
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即农业001站至农业361站.已通过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鉴定站,此次质量普查予以免检.
三,普查内容
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能力建设情况;开展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包括工作程序,质量控制以及社会效果(具体内容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农业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在总结今年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质量普查工作,并以此为重点,全面开展鉴定质量管理工作.要边检查,边整改.要将这次质量普查工作同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农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影响力,推进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
(二)各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做好鉴定质量自查工作并进行总结,对照《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评估表》,逐项逐条进行检查,按要求填写评估表.
(三)劳动保障部将于2006年11月组织若干质量普查工作小组赴各地进行抽查,请各省农业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和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劳动保障部将对优秀鉴定站和优秀工作者进行表彰,同时将对质量普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曝光.
(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文件精神,掌握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情况,我们设计了《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请各站认真填写,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统计表,自查总结报告和《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评估表》一并报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在质量普查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我部人事劳动司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陆友龙 (010)64192531
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何兵存 (010)64194208,64194200(传真)
电子邮箱:hrdcjdc@agri.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 邮编:100026
附件:1.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评估表
2.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评估表
检查项目
评估标准
检查分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配分
得分
1.管理与能力建设(15分)
1.1规章制度(标准,试卷,考务,质量,证书,档案等)是否健全
1.健全
2.部分健全
3.没有
3
2
0
1.2鉴定场所,仪器,设备是否符合,满足鉴定要求,需求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1.3相关法规与技术标准是否齐备
1.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1.4鉴定原始记录保存完整与清晰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1.5上报鉴定中心成绩档案真实无误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2.考务管理方面
(27分)
2.1鉴定公告内容是否真实规范
1.全部公布
2.部分公布
3.未公布
3
2
0
2.2是否全部开展规定范围内职业鉴定
1.全部开展
2.部分开展
3.没有开展
3
2
0
2.3规定范围内职业鉴定时,使用现有的国家题库
1.使用
2.没有使用
3
0
2.4考场设置,布置,管理是否符合相关鉴定规定
1.完全执行
2.部分执行
3.不执行
3
2
0
2.5考评活动中是否执行考评小组负责的考评制度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要求
3
2
0
2.6成绩汇总是否进行复核或复查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按规定
3
2
0
2.7试卷保管是否符合规定并完整
1.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2.8现场情况记录表保存完整
1.保存完整
2.部分保存
3.没有
3
2
0
2.9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程序规范,签字审批,记录完整等)
1.全部记录
2.部分记录
3.无记录
3
2
0
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评估表(续)
检查项目
评估标准
检查分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配分
得分
3.考评人员
使用管理
(6分)
3.1使用考评人员是否执行交叉,回避及轮换等制度
1.符合要求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2
1
0
3.2鉴定所(站)长对考评员工作评价表
1.符合要求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2
1
0
3.3是否建立考评人员诚信档案
1.建立
2.未建立
2
0
4.质量管理
与违规
(52分)
4.1采取质量监控措施并有效
1.有
2.无
3
0
4.2各类鉴定数据,信息上报是否真实,客观
1.真实客观
2.部分真实客观
3
0
4.3接受上级质量督导
1.有
2.无
3
0
4.4有无建立公示制度
1.有
2.无
3
0
4.5建立投诉渠道并使用有效
1.有
2.无
4
0
4.6有无属实投诉
1.无
2.有
4
0
4.7有无集体作弊
1.无
2.有
4
0
4.8无国家职业标准进行鉴定
1.无
2.有
4
0
4.9有无超范围鉴定
1.无
2.有
4
0
4.10有无跨地区鉴定
1.无
2.有
4
0
4.11不鉴定发证
1.无
2.有
4
0
4.12 有无随意调整报名资格
1.无
2.有
3
0
4.13 有无自行调整及格线
1.无
2.有
3
0
4.14 有无随意调整试卷内容
1.无
2.有
3
0
4.15 与上级部门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并严格执行
1.签订全部执行
2.签订部分执行
3.未签订
3
2
0
总体评估
总分:
等级:
评估表使用说明:
1.满分为100分,不同分值划为四个等级:
90分—100分为"优秀";
80分—89分为"良";
60分—79分为"中";
0分—59分为"差".
2.一票否决项:
a,第4.2项上报各类鉴定数据出现三次失误时,仅能评为"中"或"差";
b,第4.8—4.11项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评"差";
3.建议取消鉴定资格的(质量否决项):
a,试卷明显有泄密或阅卷评分严重与标准不符;
b,考场有集体舞弊或考场设置严重违反规定.
附件2: 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统计表
(2004年以前)
鉴定站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地址
鉴定职业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收费情况
获证人员去向(就地就业,转移就业或待业)
备注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核定收费标准(元/人次)
实际收费
(元/人次)
(2005年)
鉴定职业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收费情况
获证人员去向(就地就业,转移就业或待业)
备注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核定收费标准(元/人次)
实际收费
(元/人次)
(2006年8月底前)
鉴定职业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收费情况
获证人员去向(就地就业,转移就业或待业)
备注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核定收费标准(元/人次)
实际收费
(元/人次)
农办人[2006]82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业职业
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文件以及全国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提高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促进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普查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6]338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质量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开展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工作是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农业高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要通过质量普查,进一步落实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发现和纠正鉴定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实行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红黑榜"公示制度,建立表彰与退出机制,规范鉴定工作程序,进一步维护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普查对象
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即农业001站至农业361站.已通过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鉴定站,此次质量普查予以免检.
三,普查内容
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能力建设情况;开展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情况,包括工作程序,质量控制以及社会效果(具体内容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各省农业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在总结今年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检查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开展质量普查工作,并以此为重点,全面开展鉴定质量管理工作.要边检查,边整改.要将这次质量普查工作同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宣传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农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影响力,推进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
(二)各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做好鉴定质量自查工作并进行总结,对照《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评估表》,逐项逐条进行检查,按要求填写评估表.
(三)劳动保障部将于2006年11月组织若干质量普查工作小组赴各地进行抽查,请各省农业职业技能鉴定主管部门和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劳动保障部将对优秀鉴定站和优秀工作者进行表彰,同时将对质量普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曝光.
(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文件精神,掌握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情况,我们设计了《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请各站认真填写,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统计表,自查总结报告和《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评估表》一并报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在质量普查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我部人事劳动司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陆友龙 (010)64192531
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何兵存 (010)64194208,64194200(传真)
电子邮箱:hrdcjdc@agri.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 邮编:100026
附件:1.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评估表
2.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评估表
检查项目
评估标准
检查分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配分
得分
1.管理与能力建设(15分)
1.1规章制度(标准,试卷,考务,质量,证书,档案等)是否健全
1.健全
2.部分健全
3.没有
3
2
0
1.2鉴定场所,仪器,设备是否符合,满足鉴定要求,需求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1.3相关法规与技术标准是否齐备
1.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1.4鉴定原始记录保存完整与清晰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1.5上报鉴定中心成绩档案真实无误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2.考务管理方面
(27分)
2.1鉴定公告内容是否真实规范
1.全部公布
2.部分公布
3.未公布
3
2
0
2.2是否全部开展规定范围内职业鉴定
1.全部开展
2.部分开展
3.没有开展
3
2
0
2.3规定范围内职业鉴定时,使用现有的国家题库
1.使用
2.没有使用
3
0
2.4考场设置,布置,管理是否符合相关鉴定规定
1.完全执行
2.部分执行
3.不执行
3
2
0
2.5考评活动中是否执行考评小组负责的考评制度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要求
3
2
0
2.6成绩汇总是否进行复核或复查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按规定
3
2
0
2.7试卷保管是否符合规定并完整
1.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2.8现场情况记录表保存完整
1.保存完整
2.部分保存
3.没有
3
2
0
2.9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程序规范,签字审批,记录完整等)
1.全部记录
2.部分记录
3.无记录
3
2
0
职业技能鉴定站质量普查评估表(续)
检查项目
评估标准
检查分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配分
得分
3.考评人员
使用管理
(6分)
3.1使用考评人员是否执行交叉,回避及轮换等制度
1.符合要求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2
1
0
3.2鉴定所(站)长对考评员工作评价表
1.符合要求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2
1
0
3.3是否建立考评人员诚信档案
1.建立
2.未建立
2
0
4.质量管理
与违规
(52分)
4.1采取质量监控措施并有效
1.有
2.无
3
0
4.2各类鉴定数据,信息上报是否真实,客观
1.真实客观
2.部分真实客观
3
0
4.3接受上级质量督导
1.有
2.无
3
0
4.4有无建立公示制度
1.有
2.无
3
0
4.5建立投诉渠道并使用有效
1.有
2.无
4
0
4.6有无属实投诉
1.无
2.有
4
0
4.7有无集体作弊
1.无
2.有
4
0
4.8无国家职业标准进行鉴定
1.无
2.有
4
0
4.9有无超范围鉴定
1.无
2.有
4
0
4.10有无跨地区鉴定
1.无
2.有
4
0
4.11不鉴定发证
1.无
2.有
4
0
4.12 有无随意调整报名资格
1.无
2.有
3
0
4.13 有无自行调整及格线
1.无
2.有
3
0
4.14 有无随意调整试卷内容
1.无
2.有
3
0
4.15 与上级部门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并严格执行
1.签订全部执行
2.签订部分执行
3.未签订
3
2
0
总体评估
总分:
等级:
评估表使用说明:
1.满分为100分,不同分值划为四个等级:
90分—100分为"优秀";
80分—89分为"良";
60分—79分为"中";
0分—59分为"差".
2.一票否决项:
a,第4.2项上报各类鉴定数据出现三次失误时,仅能评为"中"或"差";
b,第4.8—4.11项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评"差";
3.建议取消鉴定资格的(质量否决项):
a,试卷明显有泄密或阅卷评分严重与标准不符;
b,考场有集体舞弊或考场设置严重违反规定.
附件2: 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情况统计表
(2004年以前)
鉴定站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地址
鉴定职业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收费情况
获证人员去向(就地就业,转移就业或待业)
备注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核定收费标准(元/人次)
实际收费
(元/人次)
(2005年)
鉴定职业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收费情况
获证人员去向(就地就业,转移就业或待业)
备注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核定收费标准(元/人次)
实际收费
(元/人次)
(2006年8月底前)
鉴定职业
初级
中级
高级
技师
收费情况
获证人员去向(就地就业,转移就业或待业)
备注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鉴定
人数
获证
人数
核定收费标准(元/人次)
实际收费
(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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