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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文件类型:DOC/Microsoft Word  文件大小:字节
附件10: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评人员绩效考核分为当次考评履职绩效考核(以下简称当次绩效考核)和年度考评履职绩效考核(以下简称年度绩效考核).当次绩效考核是指考评人员在执行每次考评任务的履职情况的考核;年度绩效考核是指考评人员在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年度内各次执行考评任务的履职情况的综合考核.
二,当次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档次.
三,绩效考核办法
1,当次绩效考核
(1)考评人员当次绩效考核的结果,由委派考评人员的鉴定中心根据当次鉴定活动的考评组长,组织当次鉴定活动的鉴定所(站)和现场督导员三方面给出的评定结果(即履职评价报告(一),履职评价报告(二)和鉴定现场督导报告,以下简称三项考核)进行综合评价而得.
上述三项考核评定档次均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档,不合格记0分,合格记60分,良好记80分,优秀记90分.派遣考评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三项考核结果,按相应权重(考评组长评定占40%,鉴定所(站)评定占30%,督导员评定占30%)进行综合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且三项考核全部为合格以上的当次绩效为优秀;得分在80分以上且三项考核全部为合格以上的为良好;得分在60分以上且三项考核全部为合格以上的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或有一项考核为不合格的为不合格.
(2)考评组长的当次绩效考核按上述方式给出评定结果.
2,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绩效考核的评定结果为该年度内各次绩效考核的算数平均值.得分在90分以上且各次绩效考核全部为合格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80分以上且各次绩效考核全部为合格以上的为良好;得分在60分以上且各次绩效全部为合格以上的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或有一次绩效为不合格的为不合格.
一年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评工作的考评人员,年度绩效考核为不合格.
3,各次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均需录入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考务管理系统,并导入省鉴定中心考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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