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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关于开展全省
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各市林业局,深圳市农林渔业局,佛山市农业局,省直属林场: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推动《种子法》全面实施,加强我省林木种苗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林木种苗质量,稳步推进我省林木种苗生产供应,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督,种苗科技创新和良种选育推广,种苗社会化服务四个体系建设,根据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关于开展"全国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的通知》(林场法字〔2004〕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广东省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上下联动,确保我省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并请各市于11月5日前将本地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情况总结报省林业种苗与基地管理总站.
附:广东省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方案

二00四年四月十四日
广东省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方案
根据《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关于开展"全国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林木种苗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全省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林木种苗工作的认识,促进我省依法治种,科技兴种工作,强化种苗行政管理,规范种苗市场,提高种苗质量,确保种苗供应,力争使我省林木种苗合格率,良种使用率,基地供种率分别达到80%,50%,50%以上.
活动内容与主要措施
(一)依法治种,规范种苗管理.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继续做好《种子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强"两证一签"的发放工作.结合省局开展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将于6月份组织2至3个由种苗,森林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重点市县贯彻《种子法》情况,特别是"两证一签"的发放工作进行督查,加大执法力度,促进依法治种工作.二是加强调研,深入了解近年来我省实施《种子法》的情况,起草《广东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三是完善审定制度,加快我省林木良种推广工作.严格执行《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的规定,召开一次我省良种评定和评审会议.组织科研单位积极做好有关评审材料的准备,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评审或评定,从而加快林木品种审定进度,依法规范林木良种生产,经营和推广秩序,培育健康的种苗市场,进一步提高我省林木良种的使用率.四是开展林木种质资源的调查和保护工作.选定韶关市作为试点,4月初开始收集有关资料,争取今年10月底前完成《广东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和保护方案》的制定工作.五是与林科院等科研单位合作,4月初开始开展广东省林木良种发展保护研究,广东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与利用研究和广东省几个重要造林树种的良种选育与栽培技术研究等三项科研课题的研究,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林木种苗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继续加强对各项种苗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一是积极做好采种基地,良种基地,中心苗圃国债项目的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各项目单位严格按作业设计进行项目建设,保质保量,依时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二是加快省级种子贮藏和质检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争取4月中旬开始按设计实施省级林木种子冷藏库的维修和省级种苗质检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12月底前完成60%的项目建设任务.三是深入调研,促进国营苗圃经营.结合对各苗圃的苗木质量抽查,于9月底前完成对现有国营苗圃经营现状的调研,研究改革经营机制,盘活国有资产,使苗圃发挥其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加强种苗信息和质量管理,确保种苗供应.一是加强信息管理,确保种苗供应.今年是全国林木种苗质量年,也是我省消灭宜林荒山的最后一年,必须切实抓好春,秋两个造林季节的种苗生产供应信息的管理,上下互通情况,及时掌握第一手信息,做好种苗的预测预报和余缺分析,积极做好余缺调剂,保证我省造林绿化所需苗木的供应.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的支持,在5月底前完成我省种苗网站建设,并链接到广东林业网,早日发挥网站的信息管理,经验交流和宣传效用.二是做好全省进出口林业苗木的质量检验工作.主要是抽检被国家林业局批准免税进口的苗木,以及由进出口单位送来的样品委托检验.三是加强种苗质量监督,保证种苗质量.在重点做好省种苗与基地管理总站采购和调剂的良种,采种基地种子质量抽查的基础上,加大对全省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抽查的力度.计划今年4,8月份分二次对各中心苗圃进行抽查,现场重点抽查3—4个地级市的林木种苗质量,严格执行部颁标准,禁止不合格苗木出圃,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四是加快制定种苗质量分级标准,规范种苗管理.从2月初开始着手制定《广东省乡土阔叶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地方标准,4月份前完成外业调查,收集有关数据和资料,争取在5月份完成初稿,10月底前上报省技术监督局审批.同时完成《广东省主要乡土阔叶树种子质量分级》标准制定前期的种子与检验实验数据的收集等准备工作.五是组织开展全省特色种苗基地和质量信得过苗圃的评选工作,推动我省种苗质量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为提高行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水平,拟组织举办相关的培训班.一是7月份组织有关中心苗圃和示范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到兄弟省有特色的苗圃学习取经,以提高全省各苗圃的经营管理水平;二是8月份举办一期乡土阔叶树种育苗培训班.邀请华农大,林校专家,教授,传授育苗,无性繁殖,控花,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以提高我省国营苗圃和中心苗圃,示范基地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三是8月份举办2期160人参加的全省林木种子检验技术培训班,重新颁发检验员证,落实检验员持证上岗制度.
(五)积极争取落实种苗专项资金,扶持种苗发展.根据《种子法》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争取设立林木种质资源保护,良种选育与推广和种苗行政执法专项资金,并列入部门预算,保证我省种苗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六)理顺种苗管理体制.省林业种苗与基地管理总站是财政核拔的事业单位,主要行使种苗的行业管理,政策制定,执法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随着我省林业生态省建设和商品林,经济林基地建设的任务日益繁重,我省林木种苗行政管理职能必须不断增强,因此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要求,以及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有关文件精神,必须切实把我省林木种苗工作重点转移到服务和宏观管理上来.积极争取有关厅局的支持,将省林业种苗与基地管理总站列为行政机构,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同时督促市,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和保障种苗工作经费,稳定种苗行政管理机构,理顺种苗管理体制.
活动成果与总结
通过组织开展"全省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力争取得如下成果:一是进一步提高社会对林木种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为我省林木种苗工作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二是种苗工程建设管理规范,项目成效明显;三是种苗供需平衡,生产,经营者积极性高;四是种苗行政执法人员,机构,任务落实,"两证一签"全面实行,种苗市场规范有序;五是林木种苗合格率,良种使用率,基地供种率分别达到80%,50%,50%以上;六是种苗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种质资源保护有明确的思路和方案,林木良种选育推广制度化,管理规范化;七是种苗质量检验和种子储存服务进一步加强.
在质量年活动过程中,拟评定一批良种,起草出台《广东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广东省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和保护方案》,《广东省乡土阔叶树种苗木质量分级地方标准》和《广东省林木良种发展战略》等文件.
11月中旬完成我省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工作总结,并向国家林业局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上报活动成果.
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我局成立了林木种苗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廖晓晨副局长
副组长:谭天泳处长
成 员:营林处,计财处 ,森林公安局,省林业种苗与基地管理总站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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