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享受政府
关于开展2008年享受政府
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市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总政治部干部部,中央管理的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通知》(中办发[2004]20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经研究,2008年继续开展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并根据《关于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意见》(国人厅发[2008]14号),将选拔范围扩大到高技能人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指标.本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继续实行总量控制.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原有指标分配的基础上,结合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给各地区,部门和有关单位核发上报指标.请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控制数(见附件)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
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申报时可不占单位指标.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可优先申报.
二,严格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明确规定的选拔标准和条件推荐人选,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三,规范程序.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荐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选拔推荐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事厅(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人事司(干部局),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推荐工作由所在地区统一组织.推荐人选必须经过同行专家评议,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副省级市人选指标单列,选拔工作单独开展,但须由所在省人事厅统一上报人事部.对拟上报的人选,须经所在地区,部门或企业领导核定.除涉密人员外,人选报送人事部前要按规定公示.
人选材料报送后,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审核人选,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报国务院审批.
四,注意选拔一线的创新人才.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高技能工作的,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五,报送时间和材料.请各地区,部门抓紧开展相应工作,并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一)综合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一份.综合报告须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二)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生产的人选一览表和人选统计表各一份.
(三)人选数据库文件(可用U盘,光盘存储).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人事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俞家栋 刘煜
联系电话:(010)84214775 84220943
附件:2008年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指标
二○○八年二月一日
附件1:
专 家 情 况 登 记 表
姓名:
单位:
山东省人事厅制
用表须知
1.本表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提供.
2.本表作为专家数据库信息源,并作为各市,各部门各类专家选拔,管理,考核的存档材料.
3.申报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须由组织或本人如实认真填写此表.
4.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
5.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数填写,不得超长(详见填写说明).
6.单位指专家的具体工作单位.
7.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后),有问题可向上级发表部门咨询.
专家库主库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生日
出生地
政治面目
民族
文化程度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位
所学专业
行政职务
行政级别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
在岗状态
单位类别
单位性质
从事专业
归口行业
职 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国家中青年专家年份
省部年份
博导年份
进博站年
回国年份
何处归来
跟踪标记
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等级
排名
角色
年度
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奖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等级
排名
角色
年度
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等级
排名
角色
年度
省部级奖获奖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等级
排名
角色
年度
专家考核情况:
考核年度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意 见
专家数据库子库信息:
一,主要专业工作经历(限72个汉字含标点)
二,代表论文著作(限72个汉字含标点)
三,主要突出贡献事迹(限108个汉字含标点)
四,最新成果(限72个汉字含标点)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市 或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省 人 事 部 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姓名:用字要固定,规范.
2. 生日:表内的日期一律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各写两个数字,如86.03.01.
3. 出生地:只填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生在国外的,填出生国家名称.
4. 文化程度:系指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5. 毕业学校:最高学历的毕业学校.
6. 毕业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64.05.学历,毕业学校和毕业时间应相互对应.
7. 学位:系指国内外取得的最高学位.
8. 行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最高行政职务.
9. 行政级别:分别填厅,副厅,正处,副处,其他置空.
10.工作单位:指专家的工作单位名称(限12个汉字).
11.工作时间: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填至月,如65.09.
12.在岗状态:选填下列七种状态之一.
一线应聘 离退休后被返聘
退居二线但未离退 停薪留职
已办理离休手续 已退职
已办理退休手续
13.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
企业/事业/机关(党政群)
14.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
全民/集体/个体/合资/外资/其它
15.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或最后从事的专业.
16.归口行业:填写下列行业之一.
自然科学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
自然科学教学 社会科学教学
工程技术 文化艺术
农业技术 新闻出版
医疗卫生 社会科学其他
自然科学其他
17.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8.电话:按总机号-分机号形式填写.如88522431-2225.
19.通讯地址:填写工作单位的详细地址.如: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
20.国家中青年专家年份:被批准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年份.
21.省部年份:被评为省部级专家的年份(可以是本年度).
22.博导年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年份(可以是本年度).
23.进博站年份:进博士后流动站的年份(可以是本年度).
24.归国年份:指a.解放前曾在外国(不含台,港,澳地区)居留一年以上并在解放前回归大陆定居至今的专家归国时间;或者b.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裔专家解放后归国工作的时间.不含回归大陆定居至今并在大陆求学毕业的侨属,侨眷;也不含解放后从大陆出国留学,进修学成后即回国的人员.
25.从何处归来:应与归国年份相对应.
26.跟踪标记:由主管部门填写.
第一位表演艺术填4,体育教练员填5,中专中小学填6;
第二位停薪留职填T.
27.关于获奖情况的填写.
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
有排名的角色栏置空,无排名的,排名栏置空,角色栏可选填下列之一.
骨干/主体/一般
28.工作经历:限72个汉字(含标点),填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29.突出贡献:限108个汉字(含标点),专家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学术水平.
30.代表论著:限72个汉字(含标点),填一至二篇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论文,著作,译作,创作,设计,专利等,注明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和期号等.
31.最新成果:限72个汉字(含标点),填写最近一年完成(或即将完成)的重大科研项目,著作,发明,设计及专利等,注明取得的经济效益及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和期号等.
3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置空.
附件3:
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
(样本)
姓名: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
一,获奖证书
1.
2.
3.
二,专利证书
1.
2.
3.
三,发表论文或著作
1.
2.
3.
四,SCI,EI收录检索证明
1.
2.
3.
材料审查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呈报单位(公章):
关于开展2008年享受政府
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8]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市人事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总政治部干部部,中央管理的企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通知》(中办发[2004]20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经研究,2008年继续开展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并根据《关于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意见》(国人厅发[2008]14号),将选拔范围扩大到高技能人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指标.本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继续实行总量控制.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原有指标分配的基础上,结合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总量,给各地区,部门和有关单位核发上报指标.请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控制数(见附件)开展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
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符合条件的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申报时可不占单位指标.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可优先申报.
二,严格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明确规定的选拔标准和条件推荐人选,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
三,规范程序.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荐人选,确保选拔推荐工作严肃,认真,公平,公正.选拔推荐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人事厅(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人事司(干部局),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基层单位按照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推荐工作由所在地区统一组织.推荐人选必须经过同行专家评议,没有进行专家评议或专家评议没有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副省级市人选指标单列,选拔工作单独开展,但须由所在省人事厅统一上报人事部.对拟上报的人选,须经所在地区,部门或企业领导核定.除涉密人员外,人选报送人事部前要按规定公示.
人选材料报送后,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审核人选,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报国务院审批.
四,注意选拔一线的创新人才.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高技能工作的,担任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五,报送时间和材料.请各地区,部门抓紧开展相应工作,并于2008年4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一)综合报告一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一份.综合报告须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二)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生产的人选一览表和人选统计表各一份.
(三)人选数据库文件(可用U盘,光盘存储).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人事部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工作作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俞家栋 刘煜
联系电话:(010)84214775 84220943
附件:2008年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指标
二○○八年二月一日
附件1:
专 家 情 况 登 记 表
姓名:
单位:
山东省人事厅制
用表须知
1.本表由省人事厅统一印制提供.
2.本表作为专家数据库信息源,并作为各市,各部门各类专家选拔,管理,考核的存档材料.
3.申报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须由组织或本人如实认真填写此表.
4.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
5.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数填写,不得超长(详见填写说明).
6.单位指专家的具体工作单位.
7.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附后),有问题可向上级发表部门咨询.
专家库主库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生日
出生地
政治面目
民族
文化程度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学位
所学专业
行政职务
行政级别
工作单位
工作时间
在岗状态
单位类别
单位性质
从事专业
归口行业
职 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国家中青年专家年份
省部年份
博导年份
进博站年
回国年份
何处归来
跟踪标记
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奖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等级
排名
角色
年度
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奖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等级
排名
角色
年度
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等级
排名
角色
年度
省部级奖获奖情况: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等级
排名
角色
年度
专家考核情况:
考核年度
考 核 内 容
考 核 意 见
专家数据库子库信息:
一,主要专业工作经历(限72个汉字含标点)
二,代表论文著作(限72个汉字含标点)
三,主要突出贡献事迹(限108个汉字含标点)
四,最新成果(限72个汉字含标点)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所 在 单 位 意 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市 或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省 人 事 部 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姓名:用字要固定,规范.
2. 生日:表内的日期一律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各写两个数字,如86.03.01.
3. 出生地:只填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生在国外的,填出生国家名称.
4. 文化程度:系指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5. 毕业学校:最高学历的毕业学校.
6. 毕业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64.05.学历,毕业学校和毕业时间应相互对应.
7. 学位:系指国内外取得的最高学位.
8. 行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最高行政职务.
9. 行政级别:分别填厅,副厅,正处,副处,其他置空.
10.工作单位:指专家的工作单位名称(限12个汉字).
11.工作时间:参加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填至月,如65.09.
12.在岗状态:选填下列七种状态之一.
一线应聘 离退休后被返聘
退居二线但未离退 停薪留职
已办理离休手续 已退职
已办理退休手续
13.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
企业/事业/机关(党政群)
14.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
全民/集体/个体/合资/外资/其它
15.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或最后从事的专业.
16.归口行业:填写下列行业之一.
自然科学研究 社会科学研究
自然科学教学 社会科学教学
工程技术 文化艺术
农业技术 新闻出版
医疗卫生 社会科学其他
自然科学其他
17.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8.电话:按总机号-分机号形式填写.如88522431-2225.
19.通讯地址:填写工作单位的详细地址.如: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
20.国家中青年专家年份:被批准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年份.
21.省部年份:被评为省部级专家的年份(可以是本年度).
22.博导年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年份(可以是本年度).
23.进博站年份:进博士后流动站的年份(可以是本年度).
24.归国年份:指a.解放前曾在外国(不含台,港,澳地区)居留一年以上并在解放前回归大陆定居至今的专家归国时间;或者b.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裔专家解放后归国工作的时间.不含回归大陆定居至今并在大陆求学毕业的侨属,侨眷;也不含解放后从大陆出国留学,进修学成后即回国的人员.
25.从何处归来:应与归国年份相对应.
26.跟踪标记:由主管部门填写.
第一位表演艺术填4,体育教练员填5,中专中小学填6;
第二位停薪留职填T.
27.关于获奖情况的填写.
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
有排名的角色栏置空,无排名的,排名栏置空,角色栏可选填下列之一.
骨干/主体/一般
28.工作经历:限72个汉字(含标点),填主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29.突出贡献:限108个汉字(含标点),专家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和学术水平.
30.代表论著:限72个汉字(含标点),填一至二篇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论文,著作,译作,创作,设计,专利等,注明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和期号等.
31.最新成果:限72个汉字(含标点),填写最近一年完成(或即将完成)的重大科研项目,著作,发明,设计及专利等,注明取得的经济效益及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和期号等.
3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置空.
附件3:
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基本情况附件材料目录
(样本)
姓名: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
一,获奖证书
1.
2.
3.
二,专利证书
1.
2.
3.
三,发表论文或著作
1.
2.
3.
四,SCI,EI收录检索证明
1.
2.
3.
材料审查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呈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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