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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08年度  文件类型:DOC/Microsoft Word  文件大小:字节
转发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08年度转发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08年度
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省属实验室:
为加强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现将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08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认实函[2008]15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局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国家认监委2008年度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精神,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2008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检查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重点检查实验室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实验室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重点检查领域
2008年的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是: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2008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中10个重点领域所涉及的实验室为基础,以及往年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领域的实验室.重点检查涉及食品,家具,玩具,油漆涂料,洗涤用品,纺织品,汽车配件,建材,低压电器,建筑工程与室内空气检测的有关实验室.监督检查内容共分六部分三十七条,包括组织和管理,环境和仪器设备,人员,检测管理,检测监督和行为规范.
针对我省组织的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国家认监委将派组对我省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三,监督检查方式
各市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拟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在辖区内集中安排对上述领域实验室的专项监督检查,尤其是县(区)级实验室.省局将在各市局监督检查的基础上抽取部分实验室进行验收.同时,做好迎接国家2008年专项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局在接到文件后,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实施方案,确保省局这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
2,各市局(省局)的检查组要按照省局要求的评价标准,认真填写结论意见表,结论意见要与检查表相符合.
3,各市局(省局)的检查组要按照省局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不参加与检查工作无关的活动,确保监督检查任务的圆满完成.
4,各实验室在做好本单位自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008年度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表(附件3),并积极配合检查组,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省属实验室请于2008年11月15日前将检查表交至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
5,各市局务于2008年11月15日前完成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并将被检查实验室的检查表,结论意见表和各市专项监督检查总结一并上报省局认证处.
五,附表的填写说明
1,附件1: 编号LN-L-08后面填写各市检查实验室的编号;
2,附件2最后要有实验室负责人和检查组成员签字;
3,附件3的填写要求:
① 编号后面填写检查任务通知书中的实验室号;
② 检查项目均为"符合"项,结论归为第一档,检查组全体成员确实认为该实验室管理到位,值得表扬;
③ 37个检查项目有1-2个基本符合项,结论归为第二档;
④ 37个检查项目有3-4个基本符合项,结论归为第三档;
⑤ 当检查表中的1.3,2.1,2.2,5.4,5.8,5.9,5.10其中一条为不符合项或缺此项时,结论为第四档;
⑥ 第二档,第三档中可以有一条不包括⑤中所规定的不符合项.
六,结果处理
各市局要以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为契机,及时发现实验室日常管理和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在规定时间内责令其整改完毕.对日常管理和工作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实验室,省局将做出暂停其部分检验项目的检验资质或暂停其全部检验工作的处罚处理.对个别存在问题严重而又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实验室,以及出具虚假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省局将吊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附件: 1,《关于开展2008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认实函[2008]151号)
2,2008年度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通知书
3,2008年度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表
4,2008年度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结论意见书
二00八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1
关于开展2008年度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国认实函[2008]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为加强对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确保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有效性,国家认监委决定在今年下半年继续开展对获证实验室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2008年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检查资质认定工作的有效性,重点检查实验室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实验室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定工作进行摸底调查;对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实验室资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二,重点检查领域和检查地区
2008年的实验室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是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2008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的10个重点领域所涉及的实验室为基础,以及往年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领域的实验室.重点检查涉及食品,家具,玩具,油漆涂料,洗涤用品,纺织品,汽车配件,建材,低压电器,建筑工程与室内空气检测的有关实验室.
在组织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述重点领域实验室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国家认监委对重点地区派出检查小组,对13个省,直辖市的相关实验室进行随机抽查.
国家认监委将专门组织检查小组对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进行核查.重点核查《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认实函[2006]88号)文件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形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集中安排对上述重点领域的相关实验室的监督检查,并填报2008年度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情况调查表(见附件5),在11月底前连同自查报告一起报送国家认监委.
在各省自查的基础上,国家认监委组织13个监督检查小组(名单见附件1)前往13个省(市),对由国家认监委随机抽查确定的实验室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被检查实验室名单将另行发至各组长,并由组长在前往任务省(市)执行任务前一周通知有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落实好实验室电话,地址等信息,并提前一天将检查通知传真给被检查实验室.
本次检查用工作表格较前几年的表格有所调整和修改,相关工作表格见附件2 ,3,4.请各单位从国家认监委网站自行下载相关工作表格.
国家认监委派出的检查小组由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行业评审组有关人员组成,请有关单位给予支持配合.
四,时间要求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接本通知后应积极部署对本行政辖区的有关实验室的专项监督检查.并于11月底前完成任务.
国家认监委派出的13个任务小组应于11月中旬之前完成现场监督检查任务(各组具体执行任务时间由组长跟有关方面协商拟订), 并将总结材料汇总报送国家认监委.
五,纪律要求
各监督检查小组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一律不得由被检查实验室提供车辆,食宿安排,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不得安排与检查工作无关的任何其他活动. 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国家认监委将严肃查处.
六,经费问题
本次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经费为国家财政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并做好经费使用绩效考评工作.开展自查的省份工作经费自行解决.跨省执行任务的13个检查小组的经费由接待省(市)技术监督局先行垫付,最后由国家认监委下拨.
七,结果处理
对于检查发现日常管理和工作业绩突出的检测机构,国家认监委将在通报中予以表扬.对于检查发现工作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检测机构,国家认监委将做出暂停其部分检验项目检验资格或暂停其全部检验工作的处罚处理.
对于通过本次监督检查的实验室,可免除一次发证机关组织的资质认定监督评审(申请检测能力扩项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遇有疑问的问题,应及时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联系.
联系人:李文龙 郭栋 电话: 010-82262769 82262733
电子信箱:liwl@cnca.gov.cn guod@cnca.gov.cn

附件2:
2008年度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督检查通知书
编号:LN-L-08—
:
根据《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认证认可条例》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2008年度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国认实函[2008]151号),现委派 等 名同志(名单附后)于2008年 月
日对你实验室进行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你实验室在组织和管理,环境和仪器设备,人员,检测管理,检测监督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情况.
请予配合.
检查组名单如下:
姓 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成员

二○○八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附件3:
2008年度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表
实验室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检查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符合
基本符合
不符合
缺此项
检查情况简要描述
组织和管理
1.1
实验室持有合法有效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明确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1.2
非独立法人的实验室及其最高管理者具有法人授权文件
1.3
拥有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检测资源,如: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等
1.4
管理体系文件覆盖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按ISO/IEC17025编写的质量手册应独立一章描述评审准则19条特殊要求,
1.5
内设管理组织职责明确,有效完成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业务管理职能
1.6
监督员设置充分,按计划实施监督;对监督结果实施不符合项处理
1.7
按计划规范开展质量体系内部审核
1.8
适时进行管理评审,其输入输出明确,管理评审报告得以落实
环境和仪器设备
2.1
在用的仪器设备与计量认证的检测能力相适应,并且能够独立调配和使用
2.2
如果使用客户设备检测,应限于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或特定的检测设备,
2.3
对由实验室自定校准周期的设备,通过期间核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2.4
在用仪器设备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检定/校准
2.5
标准物质,标准溶液有效管理,充分保证量值准确
2.6
自校准的仪器设备有溯源图,校准记录和校准报告;其参考标准按计划实施了检定,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
2.7
环境条件满足检测标准,规范和安全环保的要求
人员
3.1
最高管理者,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及管理人员有任命文件
3.2
所有检测人员持证上岗,从事特殊产品检测人员应有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资格证明
3.3
实验室有进行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全员培训记录
检测管理
4.1
检测报告格式正确,信息充分
4.2
检测结论意见用语正确
4.3
经过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字
4.4
检测的原始记录格式正确;信息充分;
4.5
当利用计算机存储检测记录,检测报告时,应有签名,更改等保护措施
4.6
检测工作中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7
在用的检测标准现行有效,并予以标识
4.8
样品具有惟一性标识
4.9
样品有接收状态描述和全过程记录
4.10
样品保管条件确保样品不损坏,变质
检测监督
5.1
开展实验室间比对,且按规定参加国家认监委及其他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
5.2
制定内部质量控制方案计划并有效实施
5.3
检测和校准方法的偏离已经相关技术单位验证其可靠性或经有关主管部门核准,
5.4
如有分包项目,分包.限仪器设备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并有合格分包方的证明材料
5.5
建立申诉和投诉处理机制,妥善处理相关方异议.保存申诉和投诉及处理结果的记录.
5.6
制定实施纠正措施,预防措施,持续改进管理体系
行为规范
5.8
没有出具虚假报告
5..9
没有伪造检测数据
5.10
无超范围出具检测报告
被检查实验室负责人确认签字: 检查组成员签字: 日期:附件4:
2008年度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结论意见书
编号:LN-L-08—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受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派,由 等 人组成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组于2008年 月 日对 (实验室)进行了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组依照国家认监委(国认实函[2008]151号)的要求实施了核查.检查组综合结论认为,该实验室(由检查组组长在相应的方框内划"√"):
□1.管理规范,质量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和日常管理到位,满足资质认定要求.建议予以表扬.
□2.管理基本规范,基本满足资质认定要求,个别项目需要改进.实验室负责人接受了改进意见.建议通过监督检查.
□3.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不能完全满足资质认定要求,需要整改.建议在实验室完成整改后,可通过监督检查.
□4.管理存在严重问题,不能满足资质认定要求,建议资质认定发证单位暂停(或取消)该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资格.
以上结论,经本检查组全体成员研究同意上报.
检查组组长(签名):
检查组成员(签名):
二○○八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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